日前,記者從山東省環保部門獲悉,根據山東省委、省政府部署,從2017年6月28日開始,山東省將對濟南、淄博、濟寧等7地市開展為期9個月的大氣污染省級督查。據悉,本次督查將通過明察暗訪、夜查、突擊查、“殺回馬槍”等隨機抽查方式,主要對各地大氣污染源治理情況、各市自查自糾效果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據了解,此次督查的主要內容為:
一是 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山東省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實施細則》工作情況;
二是 重點行業企業環保設施運行及達標排放情況,重點對所有工業企業脫硫、脫硝、除塵設施安裝、運行情況進行督查,重點檢查企業污染設施運行維護記錄是否齊全并與實際相符,是否存在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以逃避現場檢查為目的臨時停產、非緊急情況下開啟應急排放通道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行為;
三是 “高架源”自動監測設施安裝、聯網及運行情況。重點督查在線監控數據達標情況,檢查自動監控設施是否正常運行,是否與環保部門聯網,是否反映企業真實排污狀況,是否存在弄虛作假,篡改、偽造自動監控數據、干擾自動監測設施等行為;
四是 “小散亂污”企業排查、取締情況,重點督查是否按《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進度要求完成排查、取締工作并建立管理臺賬;
五是 涉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企業治理設施安裝運行情況;
六是 環境保護部強化督查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據了解,此次督查是從2017年6月28日開始,至2018年3月31日結束,歷時9個月,涉及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共7個傳輸通道城市。此次督查將對發現的問題督促當地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確保及時整改到位,并對發現的突出問題或整改不到位的,提出追責建議,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移交有管轄權的紀檢監察部門,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