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環境保護委員會下發了《佛山市2017年陶瓷行業大氣污染深化整治方案》(征求意見稿)。方案提出治理目標,今年10月1日前,全市陶瓷行業大氣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限值收嚴為100mg/m³,其他大氣污染因子達到《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4-2010)及其修改單的指標要求;2018年1月1日前,劃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擴大范圍內的陶瓷企業改用天然氣。
此次將對佛山市的63家陶瓷企業實施煙氣污染深化治理,包括建筑陶瓷、潔具陶瓷和特種陶瓷等涉及采用噴霧塔或窯爐進行燒成的陶瓷企業,共計窯爐(包括輥道窯、梭式窯、干燥窯等)340條,噴霧塔209個。改用天然氣窯爐或噴霧塔可以不用開展提標整治,但必須滿足排放標準要求。
方案指出,陶瓷行業是佛山市傳統行業,也是大氣污染嚴重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位居全市前列。根據佛山市2015年環境統計數據,陶瓷行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為13824噸,占全市排放量22.6%;氮氧化物排放量為23255噸,占全市排放量24.3%。2014年,佛山市了開展陶瓷行業綜合整治,大部分陶瓷企業噴霧塔已建成了脫硝設施,但由于國家出臺新的《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改單,放寬了排放標準,多數陶瓷企業廢氣無須脫硝都能達標,導致原有已建成的脫硝裝置不需投運。鑒于陶瓷行業氮氧化物排放量大,同時考慮到當前佛山市環境空氣質量中二氧化氮指標未能穩定達標,因此,深化陶瓷行業廢氣脫硝意義重大。
此次整治共有三大要求
(一)實行濃度和總量雙控制。2017年10月1日開始,在采用定額達標法對建筑陶瓷行業核定排污量時,氮氧化物排放濃度收嚴為100mg/m³,按月對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煙塵3項污染物指標進行實際排放總量核定,實行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雙達標控制。
(二)實行脫硝裝置自動控制。要充分利用現用的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通過在線監測反饋的氮氧化物濃度,自動化控制調整脫硝劑噴射量濃度,實現自動化控制,提高脫硝效率,避免二次污染(如氨逃逸)。同時,強化環保治理設施現場管理,控制煙氣氧含量。有條件的,開展窯爐富氧燃燒技術試點,降低氮氧化合物排放濃度。
(三)強化廠區揚塵治理。煤場、陶瓷原料堆場等要落實密閉、遮蓋等措施,規范運輸車輛出廠沖洗、車輛密封裝卸、廠區道路灑水等要求,加強陶瓷企業內部揚塵無組織排放控制。企業無組織排放按照《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4-2010)中無組織廢氣排放限值的要求,顆粒物小于1.0mg/m³。
治理目標是在2017年10月1日前,佛山全市陶瓷行業大氣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限值收嚴為100mg/m³,其他大氣污染因子達到《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4-2010)及其修改單的指標要求;2018年1月1日前,劃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擴大范圍內的陶瓷企業改用天然氣。此外,企業無組織排放(即大氣污染物不經過排氣筒的無規則排放)按照《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4-2010)中無組織廢氣排放限值的要求,顆粒物小于1.0mg/m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