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南昌衛生應急能力,及時有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市衛計委在單位推薦的基礎上,調整組建了20支市級衛生應急隊伍(含4支預備隊伍),并出臺《市級衛生應急隊伍及管理辦法》。
衛生應急隊伍每三年進行一次調整
據了解,市級衛生應急隊伍由市衛計委及受委托的醫療衛生機構建設與管理,參與特別重大、重大及其它需要響應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的專業醫療衛生救援隊伍。市級衛生應急隊伍主要分為緊急醫學救援類、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救治類(含食物中毒處置)、突發中毒事件處置(救治)類、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預備類。其中,衛生應急隊伍成員是來自委屬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人員,平時承擔所在單位日常工作,應急時承擔衛生應急處置任務。
《辦法》還明確規定,市級衛生應急隊伍及隊員原則上3年進行一次調整,符合條件的可繼續保留、留任。每隊6至15人左右,由衛生應急管理人員、醫療衛生專業人員和技術、后勤保障人員構成,設隊長1名,副隊長1至2名,每支隊伍配1至2名后勤保障人員。隊員要保持通訊暢通;當聯系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隊長及委托建設單位,以保證衛生應急隊伍數據庫的信息準確和傳遞暢通。
遇突發事件衛生應急隊伍須迅速集結
按照相關程序,當遇到重大突發事件需調用衛生應急隊伍時,市衛計委要向委托建設單位發出隊伍調用函,委托建設單位在規定時間內迅速集結,并組織市級衛生應急隊伍到達突發事件現場開展衛生應急處置工作。緊急情況下,可采取先調用,后補齊手續的方式。
在開展現場衛生應急處置工作時,市級衛生應急隊伍接受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指揮,并遵守現場管理規定和相關工作規范等,定期向市衛計委和委托建設單位報告工作進展,遇特殊情況隨時上報。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醫療衛生機構需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協助市級衛生應急隊伍完成相關工作。隊伍完成衛生應急任務后,要報請市衛計委批準,實施現場撤離,并由隊長負責按要求提交現場衛生應急處置工作總結報告和相關文字、影像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