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田區政府在給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建議答復時表示,已向市政府提交關于大梅沙海濱公園實行“錯峰收費”管理模式的請示,建議公園在每年5月1日至10月7日期間實行收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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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田區建議每年在5月1日至10月7日期間實行收費管理
深圳新聞網訊 正值炎炎夏日,周末期間隨著密集的人流涌入,大梅沙又開啟了“下餃子”模式。如何控制大梅沙的人流?鹽田區政府在給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建議答復時表示,已向市政府提交關于大梅沙海濱公園實行“錯峰收費”管理模式的請示,建議公園在每年5月1日至10月7日期間實行收費管理。
今年兩會期間,市政協委員陸衛平提出了大梅沙實行錯峰收費,用經濟杠桿把人分流,控制人流、調節人流,用公共車輛分散人流。與他有同樣觀點的還有來自鹽田區的市人大代表常淑安。
鹽田區政府作建議答復時,對代表提出的限時錯峰收費模式表示贊同。建議答復表示,近年來,大梅沙海濱公園游客大幅劇增,不僅增加了公園的管理壓力,更為梅沙片區公共安全和交通管理帶來巨大壓力。為有效調控公園游客量,早在2014年底,鹽田區政府就草擬了關于改變大梅沙海濱公園管理模式的報告,提出大梅沙海濱公園在高峰期實行收費管理的建議。
今年2月,鹽田區政府向市政府提交了《關于大梅沙海濱公園實行“錯峰收費”管理模式的請示(征求意見稿)》,同時發函至市發改局、市文體旅游局、市財政委員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市法律顧問室等市一級政府部門征求意見。今年5月5日,鹽田區政府再次向市政府提交《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政府關于大梅沙海濱公園實行“錯峰收費”管理模式的請示》,建議公園在每年5月1日至10月7日期間實行收費管理(收費價格另行按法定程序研究確定),并提請市政府組織聽證和明確公園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