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昨日宣布,從今年7月1日起,對我市上年度結轉的住房公積金給予補貼,年補貼率為1%,每季結算,試行一年。也就是說,職工住房公積金存款除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結息外,另加補貼,其收益率約為兩年定期存款利率水平。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據央行規定,公積金存款利率為三個月定存利率。據《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4年度信息披露》 及近幾年公布的數據顯示,我市公積金管理成本較低,因而增值收益較高。公積金取之于民,回饋于民,此次給予住房公積金存款補貼,正是將公積金增值收益讓全市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共享,預計總補貼額約1億元。2014年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人數約92萬人,記者初步計算,平均每個繳存公積金的職工一年獲益近109元,具體視個人結存資金補貼高低不同。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此次補貼按照年度結轉的職工住房公積金(2014年末結余的公積金)計貼,按季結算;中途發生提取、轉移到外市的,按照日積數計算補貼。而2015年新繳存的公積金在本年不予貼息,待年底結轉后轉入2016年的補貼范圍。
此次補貼的試行期為一年,以后年度的補貼,視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和運作情況,待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決定,并每年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