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廣西河池市都安縣法院以遷建新的審判綜合樓為名征收了安陽鎮古支村共計26 .8畝土地,但建成于2011年的新審判綜合樓實際占地面積僅為5畝 ,其余的21.7畝土地被經多次“變身”后,被分割成了近130塊住宅用地,開建“樣式類似聯排別墅”的都安法院小區,其中多名法院領導的在建住宅面積均超過550平方米。
日前,都安縣國土局、都安縣法院分別向南都記者證實,河池市紀委已介入都安法院小區問題的調查。
按官銜大小分地蓋別墅
以喀斯特地貌為特征的都安瑤族自治縣是國家級貧困縣,因石山連綿一直被當地人喻為“七分石頭三分地”,大石山區的農民被迫在石縫之中種植玉米等農作物艱難謀生。河池市統計局數據顯示,2013年該縣的人均耕地僅為0 .68畝。
3月末,位于縣城安陽鎮屏山北路133號的都安縣法院,與其僅一圈鐵柵欄之隔的20多畝工地上,各種建筑設備開足馬力施工,連成一排的幢幢小樓正在砌磚加高。
南都記者目擊,這些在建的房屋分為四排,每一排的房屋以聯排別墅的樣式依次排開,有的房屋已經建到了三層。這些房屋每一幢的面積被網友在網上舉報“超過500平方米”。
都安縣城所在地安陽鎮的居民們,都知道這個正在進行建設的工地名為“法院小區”,房屋主人多為法院法官和另外一些“有頭有臉的人”。
南都記者獲取的一份《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證實了縣城居民的猜測。在其中一塊用地面積為1005.95平方米的地塊上,占地規模為560.88平方米,計劃建設樓層為5層,建筑總面積為2759.42平方米,支配這么大面積住宅的5人分別為覃洪斌、唐秀輝、韋挺、藍鋒、韓俊步。如果按照5人平分的話,上述5人將在建成后獲得每人551平方米的住宅。
參照河池市各個法院官網,南都證實覃洪斌原為都安縣法院院長、現任河池市環江縣法院院長;韋挺原為都安縣法院副院長、現任河池市巴馬縣法院院長;唐秀輝為都安縣法院黨組副書記;藍鋒為都安縣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韓俊步原為都安縣法院專職審委。
這份《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除了記錄上述5名都安縣法院原任和現任領導獲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外,還記錄另外123名人員同樣獲得了許可。
3月30日上午,都安縣法院相關負責人向南都記者確認了該《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真實性。他表示,在所有獲得住宅用地的128人中,都安法院在職和退休干警100多人,另外20多名獲得者為社會人士。
記者發現,在住宅用地面積大小的劃分上,基本上以官銜大小來確定購買人的占地面積。該負責人介紹,院領導一級的官員住宅一般占地面積為93平方米,普通法官和干警的住宅占地面積為84平方米。
當天上午,該負責人帶領南都記者進入建筑工地,他證實正在建設的小區確實名為“法院小區”,并認可這些房屋的建筑樣式“像城市里的聯排別墅”。談到備受外界質疑的院領導住宅總面積,該負責人表示這主要由住宅用地獲得者的經濟能力來決定,有能力者蓋個“七層八層”(原為五層)也有可能。
地塊變身被疑公權私用
都安縣法院大張旗鼓建設“法院小區”的20多畝土地,經歷了先以建設辦公大樓名義整體征地26.8畝,隨后變更其中21.7畝為商業用地,再由法院內部職工集體競拍拿下,然后轉建私家豪宅的變身過程。
南都記者獲取的證據顯示,都安法院小區所在地塊,于2006年以建法院辦公樓和住宿區為名征收。2005年8月,都安縣法院向河池市政府提出遷建項目用地請示。批復顯示,2006年1月20日,河池市政府同意將23.5畝土地劃撥給都安縣法院做辦公用地,另出讓3.3畝土地給該院做住宿區。2006年4月6日,都安縣國土局與巴譚村古支一至五隊簽訂征地協議,征收土地26.8畝。
河池市中院的一份情況答復顯示,2010年,經都安法院報批,辦公用地中的18.4畝被變更為住宅用地,另外3.3畝產權原屬法院的住宿區變為干警住宅用地。變更后的土地以招拍掛方式出讓,出讓金為1015.53萬元。都安縣國土及規劃部門材料顯示,128人以聯合競買的形式競得上述住宅用地,用于建設法院小區。
按此計算,128人以1015 .53萬元聯合競買下20多畝地,平均每人出資不足10萬元,便獲得了一百平方米左右的宅基地。都安縣居民蘇先生表示,這個價格至少比當時的市場價低了30萬元左右。
原本報批用于蓋辦公場所的土地變身住宅用地,隨后法院干警以遠遠低于市場地價的價格拿地,令民眾懷疑都安縣法院在組織干警和社會人員集體競買住宅用地時,存在公權私用的嫌疑。對此,前述都安縣法院相關負責人不予認可,他表示上述地塊的用途變更雖然由法院出,但是已經獲得了市和自治區的認可,而競拍則由國土部門牽頭,因此不可能存在違法行為。
3月30日,南都記者前往都安國土局采訪,該局以河池市紀委已經介入調查為由,拒絕了采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