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一條商業街,滿眼都是廣告,可以看到當紅的演藝界的歌星、影星、科研界的學者等等,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形象代言人。
形象代言人可以分為兩種。第一種:高可信度型代言人。指的是具有一定公信力、影響力與傳播力的公眾性人物,他們一般是某個領域的名人、專家或權威。一般說來,高可信度型代言人的功能在于它能夠以極強的說服力與號召力來傳播品牌的價值內涵,
第二種:低可信度型代言人。來自生活與工作的各個領域,是廣大普通受眾的代表或熟悉的對象。低可信度型代言人雖然應用較少,但是卻有它獨特的一面:它力求還原于生活現實,以平凡訴求的手法拉近與廣大受眾的心理距離,從而達到告知與說服的目的,此類型若應用得當,其效果不遜于前者。如步步高無繩電話就是以一造型獨特、話語俏皮的普通人為其品牌代言人,受眾記住了步步高,也記住了這位總愛叫“小麗”的男人,甚至在聽到“小麗啊”三個字時,我們會立馬想到步步高。在時下名人明星廣告漫天飛舞的背景下,以凡人代言模式打入市場,往往能起到出奇制勝的效果。
對于企業找代言人,通常關注的是如何選用符合品牌定位的“潛力股”?如何最大限度發揮品牌代言人的峰值?如何規避使用品牌代言人的風險?當風險出現時,如何采用挽救措施?
在我們一貫的思維,企業找代言人就是為了提高品牌知名度,達到發展的效果。而對于代言人本身呢?就僅僅是拿著酬勞,出現在廣告牌上,出現在簽售現場,冠名出演而已嗎?如果用一句通俗的話改編來說:拿人錢財,替人增值。再直白點就是錢和錢的交易而已。不可否認,這社會很現實,但同時也在引導著我們,生活的意義是什么?工作的意義是什么?
以前,曾無意間看到一個企業召開與一名知名畫家簽約形象代言人新聞發布會,那位知名畫家在回答記者提問的時候說到:“我只是形象代言人,并不會與我的作品有關聯,藝術是一種很高的境界,只能是說,合作期間,我的畫展是由公司冠名舉辦。”
很多時候,普通常人很難去想藝術該是怎樣的高度,但以我淺陋的想法,藝術是該進步,和時代接軌,無論在何時何地都能以其獨特的方式存在,讓大眾都能領略其風采,而又不能到達的境界,這樣的的作品,才能真正成為藝術!那么,回到品牌代言,形象代言人在代言品牌的時候,是否也應該想著,在這個品牌的空間,是不是能創造屬于自己的又一個高峰?
《士兵突擊》許三多說:好好活著就是做有意義的事,做有意義的事就是好好活著。
人生意義太大,自己的人生是否有意義,只有自己才清楚。(文/美家水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