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自治區住建廳下發《關于加強全區住房公積金使用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我區現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政策進行了調整和改進,直系親屬之間住房公積金可以互用、個人購房商業貸款可以轉為公積金貸款等政策讓不少購房市民交口稱贊。
連日來,銀川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信貸處也接到了不少市民的咨詢:什么樣的情況才符合直系親屬,大病醫療是不是也可以公積金互用?信貸處主任高淑蘭解答了市民的疑問。
直系指同戶內未婚子女
不久前,市民張小姐看好了一處樓盤,想用自己的公積金辦理貸款,發現余額不足。新政執行后雖然可以用其父親的公積金,但兩人加在一起還是不夠。于是張小姐想到了自己的大哥,如果三個人的公積金加在一起就可以辦理貸款。可是來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時卻被告知:只能用父親一個人的余額,大哥的不可用,因為張小姐的大哥已婚。
高淑蘭告訴記者,新政中“直系”親屬特指:父母、子女、配偶,不包括兄弟姐妹,“也就是說,如果是張小姐的父親購房,而其大兒子尚未成婚,則兩個子女都可以將公積金拿出來供父親使用,而如果只是張小姐自己購房,則只能使用其父親的公積金。如果張小姐是已婚,則父女雙方之間的公積金就不能互用了。”也就是說,父母和子女必須是在同一個戶口本上。
在以往的公積金政策中,遇有大病等意外情況,可以提取公積金進行救治。新政實施后,父母子女的公積金可以互用,大病醫療的政策也是可以互通的。高淑蘭說:“同樣,只要是同戶未婚子女與父母,雙方的公積金都可以提取用來大病醫療。”
互用公積金限時、限額
《通知》中對直系親屬之間拆借公積金額度也有明確規定:父母、子女在互用公積金賬戶中額度時,合計提取額度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總額。也就是說,如果父母、子女雙方公積金賬戶余額超過所需付房款的總價,也不能一次性全部提取出來,僅能夠提取支付房款的相應額度。
新政實施后,原本許多沒有繳納公積金或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以支付貸款的年輕人,可以利用父母的公積金貸款購房了。“近期,我們就遇到許多這樣的貸款人。年輕人已經通過商業貸款買了房,由于公積金貸款利息低,現在紛紛來轉為公積金貸款。”高淑蘭告訴記者。值得注意的是,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原商業貸款的余額,貸款期限不得超過原商業貸款的剩余期限。
另外,在新政中還有一點細則需要注意:公積金提取有一定年限,在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可以提取公積金。也就是說,辦理商業貸款買房的市民想要轉為公積金貸款,要先看好是否在一年內,如果商業貸款還款已經超過一年,則不能轉為公積金。
辦理轉貸業務4步走
1.首先貸款人要到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辦理單身證明、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2.隨后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
3.拿著上述證明,去原商業貸款銀行還清貸款余額。
4.一個月后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貸款業務。
(本報記者 黃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