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要裝修的施工單位及市民得注意了,因為您在裝修時若不分時段連續施工,影響到周圍鄰居,或許會收到環保部門的罰款單。
為保護和改善環境,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西寧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同西寧市環保局等有關部門起草了《西寧市環境保護條例(草案)》,并于4月20日起征詢社會各界的意見。5月10日前,市民可撥打0971-8230099,或發送電子郵件sfzb@163.com反饋意見。針對平日噪聲污染投訴量居前位的實際情況,《條例(草案)》提出了具體的禁止措施。今后,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每日不得在12時至14時、20時至次日8時從事產生噪聲、震動的室內裝修活動;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在22時至次日6時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國家和本省統一組織的中考、高考考試期間,禁止在考點周圍一百米范圍內從事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影響考試環境的活動。因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要求或者特殊需要連續作業的,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取得臨時許可證,并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告。
在娛樂、商業、交通等噪聲的防治方面,《條例(草案)》提出,文化娛樂場所在經營活動中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使邊界噪聲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不得污染環境;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從事商業經營活動不得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發出噪聲的方法推銷商品、招徠顧客;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不得干擾周圍居民生活;對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輕軌道路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應當設置聲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控制環境噪聲污染,違反如上規定的行為,將受到兩百元至五萬元不等的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