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國務院“18號文”開啟十年樓市調控的序幕,明確房地產業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房地產市場贏得快速發展。
2005年4月和2006年5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兩次專題研究房地產調控。2005年3月,國字號條文首次出現,“國八條”出臺后不到半年,更嚴格的“新國八條”進一步加大調控力度。2006年,更具針對性的“國六條”出臺,隨后,“限價房”應運而生。不過,2005年-2008年上半年,仍是房價上漲的一段“黃金期”。
2008年下半年,為應對全球性金融危機,樓市成為支持經濟穩定增長的一劑強心針。隨后,二手房營業稅減免、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免征時限由2年延長至5年的等刺激政策給房地產釋放了活力。從2009年春開始,剛剛有所下降的大中城市房價很快進入“報復性反彈”。
2009年12月至今,國務院先后5次常務會議研究房地產市場調控。2010年開始,全面加碼的調控政策相繼出臺。“國十條”祭出限貸政策。一年后,以限購為主要內容的“新國八條”打出了“殺手锏”,限購、限貸、限價三管齊下。
2011年限購組合拳以來,70個大中城市房價快速上漲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部分城市還出現了小幅下跌。但總體上,房價這頭“脫韁的野馬”只是放慢了些腳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