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末,廣州全市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為2414.03億元。昨日,廣州市審計局副局長馮慧光向人大常委會匯報稱,建議改進領導干部業績考核辦法,增加涉及債務考核的相關指標,以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
據了解,這是廣州市人大常委會首次將地方政府性債務列入監督工作,也是廣州首次亮出地方政府性債務的“總賬本”。
政府債務14年增長60倍
根據國務院的統一部署,2011年2月至4月,審計署駐廣州特派辦對廣州市市本級、廣州市審計局對市屬12個區、縣級市政府的債務發生起始年、1997年、1998年、2002年和2007-2010年等8個年度地方政府性債務情況進行了審計;在此基礎上,廣州市審計局按照審計署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的認定和統計口徑,對廣州市2011年及2012年6月末的地方政府性債務情況進行追蹤調查。
審計及追蹤調查結果表明,截至2010年末、2011年末、2012年6月末,全市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分別為2474.54億元、2417.26億元、2414.03億元。2011年末廣州市總體債務率為69.49%,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的總體償債率為15.45%,均低于國際公認的100%債務率和20%償債率的警戒線標準。廣州市審計局稱,廣州市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截至2012年6月底的2414.03億債務中,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1786.15億元,負有擔保責任債務余額202.39億元,其他相關債務余額425.49億元。
廣州市審計局稱,廣州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最早發生在1984年,1987年始舉內債,1997年初債務40 .68億元,之后呈逐年增長趨勢,2010年末債務余額增至最高峰———2474 .54億元。從審計局提供的這些數據看,廣州的地方政府債務在1997-2010年這14年間,債務增長60倍。隨后20 11年、2012年分別減少57.28億、3.23億。
融資平臺背負全市近半政府債務
從舉借債務的層級看,2010年末全市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中,廣州市本級1722.39億元,12個區(縣級市)752.15億元。從舉借債務的主體看,2010年末全市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中,融資平臺公司舉借1127 .59億元,這幾乎占了全市地方政府性債務的一半,經費補助事業單位508 .70億元,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門和機構)70 .12億元,公用事 業單位3 4 6 .8 0億元,其他單位421 .33億元。
審計報告還透露,在2010年末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中,閑置半年(含半年)以上資金共10 .05億元,資金閑置期間累計支付利息達0 .41億元。而2003-2004年,縣級市的2家融資平臺公司將注冊資本金全部抽逃,涉及資金1億元。
專家分析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稅系主任林江:
“只要不集中償付,應有能力應對”
“廣州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從絕對額來看確實比較大,但是以發展的眼光來看,不見得有太大問題。”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稅系主任林江表示,從廣州的發展速度和經濟總量來看,只要不是集中償付,應對這樣的債務并非沒有能力。
他認為,廣州要把政府債務公開透明,讓老百姓對此心中有數,同時要通過發展經濟確保還債能力增強,政府要把相關的償還計劃等向公眾解釋清楚。此外,還應把未來的舉債預期加以說明,如說清楚未來廣州是否還有大規模舉債計劃等。
對于10億元政府債務“睡大覺”的問題,林江認為,可能是專款專用的財政管理原則限制了資金的使用效率,“打油錢不買醋”的做法可能需要適當改變。他建議,廣州可以根據發展的需要在財政專項管理等方面做出一些改革和嘗試,把資金用在刀刃上。 (南方日報記者 鄭佳欣)
債務亂象
10億資金“沉睡”半年以上
審計局稱目前問題已整改
南都訊記者孫瑩在昨天的匯報中,市審計局稱,審計中發現政府債務存在一系列問題。目前這些問題已“整改完畢”。
首先是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對債務的舉借、使用、償還等環節管理不到位。2010年末,市本級和4個區(縣級市)未按規定對本地區債務實行財政統一歸口管理;市本級和區(縣級市)全部未按規定制訂政府性債務風險指標,且未建立債務風險評價預警體系和風險控制機制。全市有5個區(縣級市)未按規定建立政府外債還貸準備金或其他政府性債務償債準備金。
其次,部分單位未按核定用途使用債務資金。
再次,部分政府性債務資金閑置超過半年。在2010年末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中,閑置半年(含半年)以上資金共10 .05億元,資金閑置期間累計支付利息達0 .41億元。
最后,還有個別融資平臺公司抽逃資本。2003年至2004年,縣級市的2家融資平臺公司將注冊資本金全部抽逃,涉及資金1億元。
- 上一篇: 節能減排可能成為陶瓷衛浴企業“死穴”
- 返回列表
- 下一篇:濟南公租房搖號選房規則年內出臺